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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目新闻记者 刘闪
项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,开发商便收取购房者认筹金。近日,武汉市房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因这一违法行为,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。
行政处罚信息显示,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新建居住项目(邓甲村城中村改造开发NK1及扩大地块一期)(项目推广名:武汉弘阳天悦),已取得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》,尚未取得《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。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情况下,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,共向28户购房人收取1万至5万元的认筹金,金额共计91万元,且未与购房人签订协议。
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存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,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。截至2023年3月29日,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已退还17户购房人缴交的认筹金,2户购房人购买了该企业其他项目房屋,9户购房人尚未达成退款意愿,尚有35万元未退还给购房人。
根据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,武汉市房管局对名流置业武汉有限公司处以警告,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以1万元罚款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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